昨天是消費券發放的日子,小妹坐著由女兒駕駛的轎車來到戶籍所在地中正區泉州街建國中學領取消費券,因為年輕的外甥女"生手上路",誤以為假日不拖吊車,加上覺得領消費券應該不會太久,就把車暫停在機車停車格上。等到領完消費券時,車子已經被拖吊到南昌公園的拖吊場了,拖吊費1200元外,加違規停車罰600元共1800元。外甥女問可用消費券繳費嗎?對方說於法不符,年輕的女孩氣得跳腳,直喊冤枉!為領消費券被罰,偏偏又不能以消費券繳罰款!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感覺非常不好!我在場只好安慰她當是花錢買教訓算了!
為了慶祝特別的境遇,我們用消費券上館子,吃小籠湯包,酸辣湯,紅豆包餅.....美味讓人放鬆心情!心境一轉,海闊天空,這才是我們要追求的人生啊!